(通讯员 刘星)12月4日是第六个“国家宪法日”,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、维护宪法权威,我校于12月5日利用周四政治学习时间举行国家宪法日学习交流活动。
活动中,我校各单位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及宪法相关学习资料,围绕“学法用法”展开了热烈的谈论。
教务处副处长高海山说,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。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,维护宪法权威,恪守宪法原则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带头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,树立宪法法律至上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。学法是教师主要的必修课程,守法是教师必要的师德内容,护法是教师重要的基本职责,让我们与法同行。
继续教育学院曾晓芳说,学校本身就是人才的摇篮,学校的治学理念,对于学生的成长成熟,价值观的形成等,都有着重大的影响。对于教师来说,依法从教应该是工作中的基本理念,每一个教师,都应该维护教育的尊严,规范自己的言行,树立高尚的教师形象,依法从事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。
“要播洒阳光到别人心中,总得自己心中有阳光”。人文教育学院肖玲说,通过本次学习,我深深体会到,作为教育者不仅自己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、高尚的道德情操,更要教育好下一代,让他们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茁壮而健康的成长。
学工处田欣灵说,通过学习,我对法律、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,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责的观念。在今后的具体教育工作中,我会更好地坚持做到依法执教,让宪法信仰根植于人们内心最深处,让宪法权威体现在社会生活各方面。